发布时间: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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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公告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委托,就鄞州区鄞证通项目(二期) 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HYCG2022-008
二、项目名称:鄞州区鄞证通项目(二期) 采购项目
三、磋商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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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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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及试运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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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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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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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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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鄞证通项目(二期)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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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系统上线并通过初验,初验结束后进入三个月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终验,终验合格后进入一年的质保及运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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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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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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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依法获取:
磋商文件通过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依法获取,未购买磋商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磋商文件者的质疑。
七、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自2022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0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购买磋商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采购。
八、磋商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1、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磋商保证金同一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发售地点: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177号海运大厦16楼1601)财务室,联系人:朱会计,联系电话:0574-88300715。
九、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应在磋商当天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磋商地点。不接收没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接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不接收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177号海运大厦16楼1601会议室。
十一、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2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二、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177号海运大厦16楼1601会议室。
十三、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招标人认可的非现金形式。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甬港支行
账户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宁波第一分公司
账号:39415001040017060
注:(1)磋商保证金必须于2022年12月29日16:00前确认入账,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入账的供应商将被拒绝;(2)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HYCG2022-008),未注明或备注错误的,造成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十四、公告发布网站: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huayaocc.com)
十五、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125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华平、李昌霞
联系电话:0574-88300715
传真:0574-8830071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177号海运大厦16楼1601